知事:1.通晓事理;懂事。2.主管事务。3.官名。地方行政长官的名称。宋时分命京官出守列郡,称为权知某府或某州或某县事,知事之名由此而起。明清径称县级地方行政长官为知县,民国改知县为县知事,省称知事,后又改知事为县长。4.官名。明清时代的属官名。明清之廉访司﹑通政司﹑按察司﹑盐运司等及各府皆置知事。5.僧职名。掌管僧院事务。后称为住持。
知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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